“可持续发展与安全法”硕士学位课程设有“可持续发展与安全法”和“全球和平、正义与福祉”两个方向,为那些渴望在可持续发展(经济、环境和社会)、安全(包括传统形式和受数字革命重塑的形式)以及和平(国家和国际层面)领域担任专业角色的人士提供严谨且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教育。
该计划的核心理念在于,安全与全球正义是可持续发展、福祉与和平的根本基础。只有当发展、和平与福祉能够营造一种有效保障核心价值观(例如健康、人身完整、环境保护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各项基本自由的充分行使)的环境时,它们才能被视为真正可持续的。
该课程为期两年,共需修满 120 个 ECTS(CFU)学分,提供不同的主题模块和选修课程:
第一年(60 ECTS 学分):介绍核心多维结构:
- 人与市场:安全与可持续性(15 ECTS 学分)
- 环境、领土和公共物品(9 个 ECTS 学分)
- 自由、安全与网络安全(9 个 ECTS 学分)
- 包容律(12 ECTS 学分)
- 选修方向:可在合法性和反腐败或可持续经济和生态转型之间选择(9 ECTS)。
第二年(60 ECTS):课程转向应用和制度框架,包括冲突管理与可持续正义(12 ECTS),国际法与维和或福利模式二选一,以及欧洲内部/外部安全法或社会目标与企业责任二选一。最后以必修的创新法律诊所(6 ECTS)和硕士论文答辩(18 ECTS)结束。


